• 宋兆东,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宋兆东于1985年法院系统招干时考入法院,在法院一干就是21年。从临沂兰山区到郯城县,从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执行局副局长到党组成员、副院长,他一步一个脚印,步步踏实。而他也因业绩突出,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并先后获得省“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振兴沂蒙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2006年12月23日,宋兆东在单位加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殉职,年仅37岁。噩耗传来,他工作过的临沂兰山区、郯城两地的干部群众,自发组织起来,举行悼念,用层叠的花圈、肃穆的挽联以及悲痛的泪水表达对他的哀思。
    • 杨庆龙出生于1954年,1976年参加工作,1985年选调到泗水县法院。2006年10月8日,杨庆龙因积劳成疾,不幸病逝。在法院工作的20多年来,杨庆龙始终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他心系山区群众,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所办理的案件90%以调解方式结案。
    • 孙淑英性格豪爽,开朗大方,说话做事风风火火,颇有些男儿风范。她从事审判工作已经21年,自1996年始,她每年结案都近200件,1999年更达到了305件,连续五年结案数在全院名列前茅。 她1990年入党,曾3次立个人三等功,13次被表彰为“办案能手”、“优秀法官”和“先进工作者”。2004年11月28日,因车祸遇难。
    • 梁慎军,原任山东省单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中共党员,因在2004年国庆节期间办理单县棉纺织厂破产案件长时间加班,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于2004年10月8日,因公殉职,年仅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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