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汉武,广西贺州市人,1981年12月至1988年9月在贺县临江电站工作,1988年9月至2016年一直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工作。陈汉武同志因患肝癌医治无效,不幸于2016年10月11日晚8时11分逝世,终年53岁。政治上陈汉武同志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工作积极肯干,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熟悉业务。尤其在执行局工作期间认真履行“阳光执行”,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核心。陈汉武同志虽知自己患重病,但仍坚持上班,奋斗在执行一线。由于陈汉武同志工作勤恳努力,成绩突出,曾两次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陈汉武同志一生中生活艰苦朴素,作风正派。他平易近人,团结同志,是同事们学习的榜样!
    • 严永茂,男,1977年7月出生,生前任广西贺州市中院员额法官,2018年12月8日晚上6点40分冒雨到单位加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抢救无效死亡,年仅41岁。
    • 1月26日13时左右,已经退休3年多的陆川县人民法院法官傅明生正在沙坡镇临街自家住所一楼的电脑桌前浏览网页新闻,突然被一名男子左手搂住肩膀,用右手紧握的一把水果刀刺中脖颈,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倒在血泊中。法医报告显示,傅明生全身共13处创口,其中头颈部12处,因左右颈动静脉断离,引起大量失血死亡。
    • 李红森,广西大新县人,1985年参加工作,198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西隆安县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原广西南宁地区中级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93年12月,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时,李红森同志选调到防城港市中级法院,2002年2月起任副院长、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因患肝癌,经医治无效,于二00六年三月十八日中午在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逝世,享年四十一岁。12年来,他将一片赤诚奉献给了防城港市的审判事业,多次被评为防城港市优秀共产党员、防城港市优秀法官和防城港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李红森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