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月18日晚,高彦春在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属楼感到身体不适,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去世,后检查后死因是心肌梗塞造成心脏骤停,享年45岁。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因公死亡。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因公死亡。
    • 张长亮,陕西省横山县人民法院法官。自1990年调入该院以来,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不叫苦叫累,为人正派,团结同志,特别是从事信访接待工作,对待当事人总是热情接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耐心细致地思想说服工作,凡是经过他手的案件大部分得到调解,息诉率达到90%以上,深受当地老百姓爱戴和欢迎,曾受到市、县有关部门的多次表彰奖励。2006年12月23日,因信访工作上门给当事人做工作,张长亮在返回单位途中发生车祸,经医院抢救无效,牺牲。
    • 欧阳儒平,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人民法庭庭长。生命对欧阳儒平来说,永远没有他所钟爱的事业那样重要。由于长期的艰苦工作环境和超负荷的工作量,他过早患病,但仍坚守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公正司法,任劳任怨,以极大的毅力与病魔作斗争。2006年4月8日,年仅42岁的他悄悄地走了,永远离开了他魂牵梦绕的审判岗位,离开了他朝夕相处的同事,离开了他白发苍苍的父母,离开了他相濡以沫的妻子,离开了他百般疼爱的女儿……他的办公桌上还放着没有来得及阅完的卷宗和签发的判决书。
    • 平林,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2005年7月16日,平林在与盗窃歹徒顽强搏斗中,被歹徒刺中数刀,致左侧胸腔内的动脉被刺断,经抢救无效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平林1976年入伍,2000年转业到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的5年中,曾3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两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