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晋发,原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1996年,从领导和审判岗位上退下来的郑晋发主动请缨要求承担起档案员的任务。为了档案的升级管理,他日夜埋头扎在档案室里,直到有一天晕倒在地。当医生用手术刀打开他的腹腔时,只见胃里的癌细胞已扩散到了他身体的其他许多部位。医生的手颤抖了,难以相信这是他近10年来第一次住院治病,他忍受了多少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医生没有为他做切除手术,而是一针一针地将打开的腹腔重新缝合起来。很快,郑晋发就意识到自己的病情,并坚决要求出院治疗,唯一的理由是不要再浪费国家的钱了。2000年春,就在郑晋发退休的前一年,他走了,离开奋斗过的审判岗位。
    • 马义敏,河南商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1991年12月18日晚,在马义敏担任审判长判决的一起案件中败诉的当事人孙传忠,持枪在马义敏家中将其报复杀害。当时,马义敏年仅36岁。
    • 李镜明,中共党员,原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曾历任泰和县公安局侦察员、看守员、管教员,吉安专员公署处永新劳改铁厂管教员,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干事,遂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等职。由于他学习努力,思想进步,工作积极,自一九五九年以来,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一九八二年又被评为县直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晚上八时左右,在五斗江公社木仓坳,因遭劳改脱逃犯的报复谋害,不幸遇难殉职,终年五十三岁。不久,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李镜明同志为革命烈士。
    • 李存玉,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法官,2004年6月因积劳成疾去世,年仅三十岁。离去时,他撇下了年老多病的父亲、孤苦伶仃的妻子和刚出生四个月还没有见过一面的女儿……同事们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他经手收取的两案标的款4500元,还整整齐齐地放在抽屉里没有来得及上缴。李存玉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