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活埋人黑心司机被枪决
2003-03-26 08:47:12 | 来源:北京晨报 | 作者:薛冰
  北京市交管局事故处昨天介绍,本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例因肇事逃逸被判死刑的罪犯于近日被执行枪决。

  该犯叫徐广强,房山人,去年3月10日下午5时许,他驾驶无牌照、刹车失灵且超载的131型农用运输车行至房山区京保路纸房菜市场口时,将行人张保娃撞伤。他和同车的刘振花、杨志刚把张保娃抬上车,不过并不是带伤者去医院,而是商量着把人埋到河北去。途中,张保娃哼哼着说“尿尿”,但三人并没有停车,杨志刚还下车买了把铁锹,在涿州、固安交界处,三人将张保娃掩埋后潜逃。

  北京市一中院认定徐广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刘振花和杨志刚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徐广强不服,认为自己只是交通肇事,不是故意杀人,提起上诉。法院再审认定,肇事现场与最近的医院相距不过1.7公里,只需5分20秒即可赶到,徐广强等人不积极抢救伤者,而是合谋埋人,故意杀人的事实清楚。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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