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义气为他人顶罪 人没救成搭上自己
2003-07-30 10:39:22
     中国法院网讯 (潘丁)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告人王某虽不是交通肇事责任人,但因其包庇被告人李某,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03年4月28日下午,王某求李某驾驶农用运输车去接人。李某说自己前几天因闯红灯驾驶执照被扣,现在不敢开车。王某说不要紧,出了事我替你担着。李某便驾车去替王某接人。在返回的路上,因李某处理情况不当,与高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高某内脏破裂、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王某为了所谓的“义气”,主动要求承担责任。第二天,王李二人到交警部门,王某作了虚假供述,承认其为肇事责任人,对李某予以包庇。王被拘留后,经批评教育,王某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如实交待了其包庇的犯罪事实。他说:“我不但没救得了李某,连我自己也搭上了。我以为我是见义勇为,其实我是犯罪。”

  日照市东港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王某犯包庇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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