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渑池3年追捕漏犯53人
2004-06-23 11:19:54 | 来源:检察日报 | 作者:王飞 贵峰 洪军
  规范机制 拓宽领域

  6月份以来,河南省渑池县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时,依法追捕漏犯2案2人。自2001年以来,该院先后追捕犯罪嫌疑人36案53人,占审查批捕人数4.8%,该院总结的“规范机制、拓宽领域”的做法也被上级检察机关推广。

  该院首先规范对侦查机关移送案件的审查机制,从细微处入手,对公安机关以地址不详、身份不明等原因没有报捕的案件,在卷宗材料中细心捕捉嫌疑人相关信息。他们对受理的批捕案件按证据的复杂程度,规定必须在二至四日内审查完结,留下时间,对有漏犯可能的案件制定出追捕漏犯调查计划。同时,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双人阅卷制度,建立跟踪监督制度,对在审查批捕法定期限内一时无法查清和界定,达不到追捕条件,但有进一步可查性的,均制作出《进一步查证追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提出明确的查证意见。

  他们还拓宽监督领域,依法深挖漏犯。对特殊类犯罪进行综合分析,审查对应犯罪,看有无漏罪漏犯;对发现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的惯犯、累犯等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立案后采取取保措施,不及时诉讼的,均在依法纠正侦查机关违法适用取保措施的同时,及时送达《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限期报捕。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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