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过生日为由引诱朋友女友至外地卖淫
2008-04-21 13:43:47
     中国法院网讯 (郭冬根)  为不劳而获,赚取不义之财,竟以过生日为由将朋友的女友引诱到外地从事色情服务。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引诱卖淫案。

  被告人高文礼,湖南省浏阳市人,初中文化,农民,2008年3月4日被遂川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2006年3月份左右,被告人高文礼接到朋友的电话,要其在湖南找几个女孩子到遂川县开的休闲中心做按摩。被告人便把这事告诉了自已的另外几个朋友,朋友们便说让自已的女朋友去。2006年4月,被告人高文礼以自己过生日,欲去江西玩为由,从湖南省浏阳市将高某、周某、张某、梁某等人带到遂川。到遂川后被告人高文礼又以钱已花完,需赚钱回家为诱饵,引诱高某等人卖淫。4月12日和4月14日,高某等四名女子在遂川休闲中心老板郭某、方某(均已判刑)的介绍、容留下,分别在遂川休闲中心、宾馆、酒店等场所卖淫。

  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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