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招11类考生录取可加分
2010-07-19 11:20:01 | 来源:北京晚报 | 作者:李莉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获悉,今年报考北京成招的考生,如果年龄已满25周岁,可在录取时享受加20分投档的政策照顾。同时,考生如果是运动健将,或是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公安干警等11类考生之一,还可享受不同级别的加分。

  根据成招政策规定,享受加50分、30分的考生,多为符合一定标准的优秀运动员。其中,如果为运动健将或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能在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可加30分。

  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类别中,加20分投档的考生类别最多,共有9类。包括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区、县级以上侨办证明);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县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远郊区县的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燕山的考生(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1985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获得区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北京市、区、县文明办颁发的证书)等。

  享受加10分投档的考生是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这些考生如果持有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就能享受加分照顾。

  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负责人提醒,考生如果符合加分条件,需要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由区县成招办审验。如果符合两项以上的加分条件,只能按其最高项执行,不能累计。同时,考生虽可享受不同的加分政策,但最终是否被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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