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坪电玩城械斗案二主犯依法被执行死刑
2010-08-02 13:46:50
     中国法院网讯 (梁婷 赵甫)  8月2日,重庆市五中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裁定及执行命令,依法对南岸区“11•23”电玩城特大械斗案主犯喻强、周万红公开宣判后执行死刑。

  2009年11月23日上午10时至16时,喻强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坪步行街“银河列车”电玩城打赌博机输掉2000元钱。当晚22时许,喻强电话指挥周万红、刘光路、廖查万、陈东、汪朝中等人,到“银河列车”电玩城霸占赌博机,寻衅滋事,敲诈电玩城的经营者。电玩城经理陈连军见状,便电话邀约了赵双富、王俊、曾云川、何金富、程陈等人携带砍刀、棍棒等凶器赶到现场,与周万红一伙发生持械群殴。顿时“银河列车”电玩车内一片混战,最终酿成5死2伤的血案。

  2009年7月24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南坪某电玩城械斗案一审公开宣判。邀约人喻强和参加斗殴的6名男子均受到法律严惩。其中主犯喻强、周万红分别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被告人刘光路因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四被告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南岸“11•23”电玩城特大械斗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喻强因赊账赌博遭拒绝即指使他人聚众在公共场所滋事、斗殴,致五人死亡,系聚众斗殴的犯意提起者、组织者和首要分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指使人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指使人员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数罪并罚。被告人周万红结伙在公共场所滋事并积极持械参加聚众斗殴,致五人死亡,另受雇杀害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结伙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喻强、周万红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均系累犯,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从重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核准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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