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评查整改成为法官的办案习惯
黑龙江建立案件评查长效机制
2012-11-07 07:47: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凤伟 段春山 李丹华
  11月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院机关“三评查”推进暨案件质量分析会,院长张述元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建立评查整改长效机制,让评查整改成为法官的办案习惯,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张述元要求,要带着最强烈的质量意识,法官在办案中要时刻增强责任意识、评查意识和问题整改意识,始终保持着“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心”,在立案、开庭、合议、制作裁判文书的每一环节,办理涉诉信访案件的每一过程,都不忘评查,让评查整改成为法官的办案习惯,办精品案,办铁案,办出人民群众满意的案件。要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评查长效机制。要严格评估评查,让评查制度化,省高院机关每年要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月”活动,审委会要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析会,各审判业务部门也要安排形式多样的评查活动,人人接受评查,案案接受评查,重点案件重点把关评查,做到点面结合,评查常态化;要严格排序通报,推行分类排序通报,建好曝光台、光荣榜,抓好案件评查的点评和对查出问题的通报;要严格执法记录,把评查情况如实记录到法官的执法档案和绩效管理档案中,把执法档案运用到干部选拔、法官晋级上,与法官个人利益挂钩。要推行最有力的保障措施,考核奖惩要严明,思想工作要细致,管理方式要改进,从优待警要落实,让评查的长效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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