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一名麻醉抢劫罪犯死刑
法官提醒农民工出门在外莫忘安全
2013-02-07 07:47: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先明
  日前,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利用麻醉药实施抢劫犯罪的罪犯执行了死刑。

  这是一起犯罪分子以自制的麻醉药糖为作案工具、以人员流量集中的火车站和汽车站为犯罪地点、以防范意识不强的农民工为侵害对象而实施的系列麻醉抢劫案件。罪犯肖某某,现年49岁,系四川省遂宁市某村村民。从2008年开始,肖某某为劫取钱财四处寻找配制迷药的方子,并曾去药铺购买镇静类的药物试吃,因药效不理想未能如愿。2009年,肖某某在一本书上发现用两种镇静类药片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可使人很快昏睡,便四处物色这些药品。后肖某某在车站厕所内看见有小广告出售此类药物,即电话联系,花400元钱购买了两种药物共10瓶,拿回家进行试验,感觉药效明显。但因担心口感苦,容易被察觉,就想用糖的甜味来掩盖。随后买来一大包软糖,经反复试验,最后制成了其梦寐以求的麻醉药糖。为使阴谋得逞,肖某某事先策划了一套方案,即到车站寻找外出的农民工,以认老乡、同路等理由套近乎,之后请被害人吃饭喝酒,再以帮助摘柏树果做火锅底料为借口骗被害人至偏僻山坡,闲谈中掏出事先准备的糖果,自己先吃一颗无药的糖,将另一颗药糖交给被害人,并谎称是侄儿结婚的喜糖,待被害人吃下药糖昏睡后便下手劫取钱财。当有的被害人感觉糖果有苦味提出疑问时,肖某某以“人生就是酸甜苦辣咸百味俱全,现在的喜糖也做成各种滋味”为借口搪塞,让受害人放松了警惕。处心积虑的策划让肖某某屡屡得手,仅半年左右的时间,肖某某就单独或结伙在四川、重庆等地疯狂抢劫作案9起,致3人死亡,多人昏迷送医院抢救脱险,劫取被害人随身的现金、手机、火车票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肖某某不计后果疯狂抢劫的行径最终换来的是一颗正义的子弹,但3名无辜受害者的生命却已无法挽回。为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重演,法官提醒民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工朋友,出门在外,莫忘安全,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只有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才能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让家中的亲人放心。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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