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捣毁一伪造名优牙膏外壳窝点 被判刑罚
2013-12-27 10:51:50
     中国法院网讯 (汪次安 余燕菱)  伪造“黑妹”、“黑人”、“云南白药”、“美加净”等牙膏外壳,并将生产出的假牙膏外壳运输到外地以不同的价格销售。12月26日,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对非法生产“黑妹”、“黑人”、“云南白药”等牙膏外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卢飞泉、卢同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和,并处罚金1.1万元和1万元。

  2013年4月,被告人卢飞泉、卢同德与同案人陈某约定合伙投资生产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牙膏外壳。4月至7月间,两被告人与陈某引进伪造的“黑妹”、“黑人”、“云南白药”、“美加净”等牙膏外壳原材料,租用新丰县遥田镇维新村张某的住宅,非法生产这品牌的牙膏外壳,并将生产出的假牙膏外壳运输到外地以不同的价格销售。

  7月4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破获此案,并在现场扣押到云南白药牙膏外壳3691个、美加净牙膏外壳6000个、黑妹牙膏外壳45000个以及制造这些假冒产品外壳的材料及生产机器一批。上述扣押的牙膏外壳及原料,经鉴定价值为人民币11599元。

  新丰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卢飞泉、卢同德伪造他人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高达54691件,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均是合伙投资人,但被告人卢同德在具体的造假生产管理上参与较少,在处罚上两被告人之间可有适度的区别。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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