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文在内蒙古阿尔山法院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
切实促进作风转变 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4-04-19 08:29: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生晨 杨文斌 于志强 史燕龙
  4月16日和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到联系点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就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指导并慰问全体干警。

  刘学文认真听取了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阿尔山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了阿尔山市法院和五岔沟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便民利民设施,全面了解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等情况。刘学文对兴安盟两级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严密组织、分步推进、宣传引导、狠抓落实等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刘学文指出,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不久,周强院长首先到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法院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刘学文强调,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一是要筑牢思想基础,把思想提升作为活动的出发点。要认真学习和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实践载体、重点对象、组织原则、特点规律,要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二是要注意把握重点,把改进作风作为活动的目的。作风不转变就很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多渠道、全方位查摆问题,凭借正确的方向、坚定的信念和过硬的措施,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司法为民的决心,公正司法的态度,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三是要注重结合实际,以工作实绩检验活动的效果。要联系实际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着力查找和解决“六难”和“三案”问题,不断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途径,扎实工作,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全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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