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贵祥在第二次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总结时强调
努力实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新跨越
2014-08-24 08:45: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第四版 | 作者:罗书臻
  本报讯 8月22日下午,第二次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在甘肃省兰州市结束,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作总结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在此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抓实干,努力实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新跨越。

  刘贵祥指出,开展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工作,是今年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尽快推动全国法院司法数据的集中管理,逐步实现分散数据可集中,综合数据可分解,为司法公开提供坚强的信息化支撑,为执法办案、法院管理、科学决策、司法公开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动态的信息资源服务,积极推动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各高级人民法院要采取可行措施尽快实现辖区司法数据自动生成、实时更新至高院,研究制定系统性措施确保辖区司法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利用数据集中平台功能,对司法资源实现可视化管理,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和社会综合治理提供服务。

  刘贵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同时,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要树立信息安全管理的网络创新观、网络服务观和网络安全观,推进网络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的创新应用,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开创司法为民新举措,保障信息安全;要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的三种工作能力,即利用网络驾驭各项工作的能力、利用网络科学决策的能力、信息安全管理和应对能力,善于依靠信息技术从海量数据中研判审判态势,发现工作短板,依法科学决策;

  要开展信息安全管理的三项重点工作,排查整改信息网络系统的脆弱点,加强信息技术产品使用安全管理,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制度,逐步建立内部网络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机制。

  刘贵祥要求,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真正发挥信息技术在解决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司法公开等方面的尖兵利器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专网建设,尽快解决少数法院没有接入专网的问题;要切实用好“天平工程”载体,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争取项目建设的地方投资足额到位;要创新运维工作模式,鼓励运维外包服务;要同步抓好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的内容提供,让信息化真正发挥对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的倒逼作用,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下午的会议上,进行了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的演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有关负责人作了发言。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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