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维护公正
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法官 孙波
2014-11-28 08:38: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孙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向和任务,作为司法的执行者,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培育法治信仰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我也在思考当前刑事审判工作中如何实现公正。我认为,刑事审判公开和透明是保证公正的基础,而庭审过程是刑事审判的重点,也是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环节。当我们法官运用法律公开审理案件,运用程序准确,适用实体相当,就体现出了法律的公正。如果我们每个案件都体现了公正,都符合群众的情感取向和价值观念,我们的审判就会将法律的公平正义传递给每一个公民,真正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做到司法为民。

  我认为,当前刑事庭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证据举证的公开性不够,证人、鉴定人出庭率低,证据采信认定不透明,当庭对所举证据采信不置可否,不能引导控辩双方合理有序地辩论,不能掌控庭审的节奏,不能对控辩双方的观点及时评判解决,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方面做得不够,当庭宣判率低,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庭审过程不够公开有很大关系。

  要通过公开的庭审,形成倒逼机制,来解决和完善庭审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审判过程公开,可以借助公告、法院网站、媒体等多种方式提前预报庭审时间、地点,可以组织相关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并对庭审过程做出评判,可以借助新媒体同步直播;其次,提高刑事审判法官的司法能力,规范庭审行为,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等各种手段,加强刑事审判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其三,法院和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证人和鉴定人出庭;最后,增加面向公众的庭后评判,在一个案件庭审环节结束后,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的方式,由法官或者相关专业人员对案件的性质、原因、适用法律等多方面做出评判,有讲法也要有说理。通过审判引导舆论,通过舆论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法律,树立法律威信和尊严。

  我相信,每办好一起刑事案件,就像播撒了一粒诚信、文明的种子。总有一天,诚信的花朵会开满这片热土,姹紫嫣红的文明之花将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大地竞相绽放。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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