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偷电9万千瓦获刑一年九个月 罚金三万
2015-10-16 09:29:01 | 来源:凤台法院 | 作者:万其明
  淮南某矸石厂女老板为减少经营成本,竟然盗窃电能9万多千瓦。10月13日,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女老板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3年4月份以来,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某矸石厂女老板王某为盗窃电能,找他人帮助其改动矸石厂用电电表,从而达到偷电目的。经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淮南供电公司检测鉴定,王某盗窃电能共计93987.25千瓦,经凤台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盗电能价值82596元。案发后,王某退出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电力公司电能,价值8259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案发后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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