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2015-12-23 09:03: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法院 | 作者:张健
  12月22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主持会议,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缪蒂生对《准则》的8条规定进行了逐条解读,他指出,作为一个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我党大公无私的优良传统;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干干净净为官;不能奢侈、浪费和高消费;要始终坚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这是对广大党员的普遍要求。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要保持一颗公仆之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时刻牢记人民在心中,党在心中,责任在心中,法律在心中,用好手中的权力;要带头树立好家风,形成良好的家庭传统。

  缪蒂生对《条例》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进行解读,他指出,《条例》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开出了负面清单,详尽阐述了哪些事不能做,做了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仔细研读,不越红线,守住底线。

  最后,缪蒂生列举了近期党内违法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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