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模式 强化司法责任
济宁中院收案结案良性循环
2016-01-28 11:14: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屈庆东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着眼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创新审判管理模式,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强化司法公开,落实司法责任,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2015年,全市法院全年受案同比增长23.09%,结案同比增长45.84%,结案率达92.55%。

  为提高案件审判的专业化和精准度,济宁中院积极探索审判专业团队模式,研究制定《构建审判(执行)专业团队暂行办法》,组建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立案审监和执行六个专业团队,实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模式。各专业团队通过组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新类型案件的裁判标准等事项。指导基层法院探索建立法官团队,梁山县人民法院建立的张永杰法官工作室,实行“1+1+N”审判机制,2015年审理案件726件,调解率82.5%,其经验在全省法院进行推广。

  该院强化落实司法责任,改革传统审判委员会模式,建立审委会议题把关机制和提交讨论案件先行过滤机制,强化随机组成、共同阅卷,落实合议庭、案件承办人责任。制定《院长行使审判中有关权限的规定(试行)》、《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的规定(试行)》等制度,明确了审判执行活动中院长、副院长的审批权力清单和庭长管理职责,禁止院庭长签发未参与审理、合议的裁判文书,真正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2015年年初,该院制定了《院、庭长办案实施办法(试行)》、《综合部门法官参与审理案件暂行办法》,明确院领导承办案件最低数额、庭长承办案件的最低比例,实现院、庭长和综合部门法官办案的常态化。2015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共承办案件近6万件。

  加大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中的应用,全市法院建成科技法庭154个,中院18个审判庭全部建成科技法庭,实现了案件远程审判、远程提讯、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网络直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的审限进行网络自动跟踪问责,对审限内未结案和限期纠正时间内仍未结案的,分别自动生成《通报》和《问责通报》。济宁中院机关全年共发布《通报》和《问责通报》10期。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力度,全市法院共公布裁判文书8.4万余份,位居全国地市法院前30位。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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