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中院领导带头办案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2013-11-28 14:58: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 作者:于贵田 孙一樵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积极推进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提出全市两级法院具有审判资格的院领导、中层干部都要积极参与办案,院领导作为审判长直接审理所分管的案件,让当事人直接感受到公开与公正,所有诉求都在庭审过程提出,不需要再走信访的途径。为此,盘锦中院还制定了《关于综合部门法官参与审理案件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盘锦中院党组的要求,履行好法官的司法本职。 

  8月1日,盘锦中院院长王宏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为全市法院院领导参与审理案件做出了表率。 10月11日,盘锦中院副院长王冬梅到盘锦监狱第三监区对八名服刑人员的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11月6日,盘锦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关春辉作为案件主审人并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郭某等4人诉大洼县某行政机关房屋征收行政决定案件。

  此外,盘锦中院积极组织开展“院领导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直播活动。11月21日,又有两位院领导担任审判长的案件同时排期开庭,一件是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庆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上诉人刘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另一件是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苏立华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的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案。盘锦中院按照辽宁高院的要求,选择了上诉人刘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作为涉及普通群众且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审判长当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解,双方握手言和,最终该案调解结案。庭后技术部门进行了技术统计,有200余人次点击观看了直播,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和不良反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盘锦中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既是司法公开、司法改革的要求,也是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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