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法院诉前调结137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2016-04-21 09:45:25
     中国法院网讯 (杨洪 盘宇星)  4月19日,广西全州县人民法院成功诉前调结邓金莲等137人诉广西全州县玻璃厂追索劳动报酬一案。

  邓金莲等137人诉称,其为全州县福利玻璃厂员工,在该厂工作期间,该厂拖欠了邓金莲等137人数额不等工资共计1054867元,经多次催讨未果,现依法请求法院判决全州县福利玻璃厂支付拖欠的工资。全州县福利玻璃厂辩称,其对起诉的事实无异议,但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导致拖欠工资。

  面对此当事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案件性质敏感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该院提前主动作为,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在对拖欠的工资数额进行核实后,主持法官分成两组,一组耐心安抚劳动者情绪,做好法律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另一组与全州县福利玻璃厂及时沟通,释法明理,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经过近四小时的沟通和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和解协议: 广西全州县玻璃厂支付邓金莲等137人的劳动报酬。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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