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新在“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座谈会上强调
结合“两学一做” 争做合格法官
2016-07-16 09:18: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李强
  今天(7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把握做合格法官的基本要求,将“做合格法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徐家新指出,开展“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当前法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法官更像法官”“法院更像法院”的一项重要举措。学习讨论活动自今年3月开展以来,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是一项增添正能量的活动。

  徐家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是做合格法官的根本要求,我们要认真遵循。

  徐家新指出,结合法官职业特点和审判工作规律,可以从六个方面把握做合格法官的基本要求。一是崇法护法的精神。法官是否信仰法治、尊崇法律,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院的信任,直接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的成败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强化崇法护法的精神,就是法官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司法为民的情怀。法官要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真诚对待每一名群众,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以群众熟悉的语言释法说理,以群众认可的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做到让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三是客观公允的立场。法官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坚持客观公允的立场,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让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坚持客观中立、不偏不倚,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四是辨法析理的能力。法官应当把提高审判能力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成才成事之基,勤于学习实践,练就过硬本领,以深厚的法学功底、严密的逻辑思维、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娴熟的文字表达能力,赢得当事人的信服和社会的认可。五是丰富广博的阅历。法官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丰富的社会阅历,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敏锐的洞察力。要善于从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事理、情理,找到化解矛盾的钥匙、解决纠纷的最佳办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六是谨言慎行的作风。法官要在职业内外活动中严格自我约束,坚持谨言慎行,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影响法官形象的言行举止。“判决之外法官无语”。法官在公开场合发表言论、著书立说,应当谨慎克制,不可偏激任性、信口开河。

  徐家新强调,做合格法官永无止境,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广大法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将“做合格法官”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始终以合格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推动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征文活动获奖者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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