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诉请儿子精神赡养 法院调解每月探望一次
2017-07-13 09:31: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鸿光
  我国相关涉老法律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有义务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如今,年过六旬的老人大多经历过计划生育严管时期,除生育双胞胎外大多只有一个子女,老年人的孤独特别希望子女多多上门探望。年逾七十有二的荣老(化名),一纸诉状将40开外的儿子晓荣(化名)告上法院,除了要求儿子给付赡养费外,更提出要求儿子精神赡养经常探视。近日,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调解,晓荣每月除了给付荣老赡养费300元外,还要前往荣老家探望一次。

  荣老诉称,8年前因夫妻关系不睦,遂协议离婚。他将原有住房留给了妻子、儿子,他本人在郊区租借房屋生活。荣老诉称其子至少有10年之久冷落他,当他提出要求儿子帮助时,得到回答竟然是“不搭界”。已到耄耋之年的荣老说,父子之间的血缘亲情关系是不能割舍掉的,希望古稀之年做儿子的能善待老人,但其子非但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更没有主动探望过自己,儿子的冷漠使得他心理上遭受极大的创伤。荣老认为赡养父母天经地义,不赡养父亲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的底线,请求法院判决予以支持。

  法庭上,晓荣则称其父起诉曲解事实,所描述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及房屋是其本人通过商业贷款所购置,目前仍在还贷。父母夫妻关系不合原因是其父有婚外情等所导致,其父要求将其再婚生育一子户口报入他处遭拒绝。其父品行不端所生之子,是与其母离婚前9年出生的,直至2009年才被察觉。其父的多种叛离亲人叛离家庭的恶劣行为,给他及母亲造成了巨大伤害。其父每月退休金在4000元以上,且还是一家私营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的老板,一直在计划购买房屋,经济上不存在困难。而晓荣还陈述自己现在处于失业状态,且女儿现就读高三,经济压力很大。

  荣老代理律师也称,荣老已组成了新的家庭,也育有一子现年16岁,每月需要开支2000元的生活费,这些都构成对荣老的经济压力。所谓办公司是与他人花费2000元合作开办的,但始终没有经营过就不了了之。晓荣则辩称,其父月退休金4000多元支撑一人生活经济上绝对足够了,但要支撑一个家庭肯定困难。但要他帮助去养活另一个家庭也不现实,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晓荣的表态与开始的固执态度有了一定缓和。

  最终经法院调解,荣老与儿子晓荣达成了和解,由晓荣每月支付荣老赡养费300元,晓荣每月自愿前往荣老住处看望一次。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