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法院四举措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2018-09-12 16:23: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进一步缓解案件急剧增长与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四措并举全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办案压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定《关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从制度上规范落实。建立健全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名册管理制度,明确调解员、调解组织工作规则和职业道德准则,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特邀调解工作。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探索调解与裁判适当分离,从全院挑选出擅长调解的法官和法官助理从事调解指导和立案后专职调解工作,让审判法官从诉前调解、审前准备、程序安排等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审理案件。

  实现诉调对接常态化。建设集诉讼服务、诉讼辅导、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职责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规模化、系统化和常态化。建立法院和诉讼外调解组织双向互动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各种化解矛盾纠纷的力量,鼓励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商会调解、专家调解和律师调解等非诉调解组织主动申请加入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建立相对固定的诉调对接关系。

  切实推进“一乡一法庭”建设。举办新任人民陪审员座谈会暨首期培训班。会上,新任的人民陪审员接受人大任命书,并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承诺将依法参与庭审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同时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明确职责使命。目前,全区15个乡镇已全部成立创建领导机构,与辖区法庭诉调对接,统筹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综治维稳专干等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构建纠纷解决流程“分层递进”模式。建立“诉前委派调解”制度。主要是建立企业法务、资深法官诉前调解机制。安排一名专职负责调解的法官在诉调对接中心负责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对涉及企业的案件立案前引导当事人从企业法务名册中选择人员进行调解,力争案件化解在诉前。建立“诉中委托调解”制度。主要是通过与司法局共同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土地承包等纠纷化解工作。案件立案后,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诉调对接中心法官负责将案件委托给调解员名册中的调解员,由调解员共同协调各村、居调解人员做好调解工作。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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