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红旗成功执结一起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
2018-10-24 08:47:50
     中国法院网讯 (陈德亮 禹亚光)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剑出鞘,成功执结一起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中。

  在这起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张某(系夫妻关系)的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公证书,法院先后向二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责令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偿还申请执行人李某本金70万元及相应利息。可刘某只偿还给李某6000元现金后就再也不偿还了,且多次催要无果。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先后查到二被执行人名下有一位于新乡市金穗大道的房产一套和一辆别凯越牌小型汽车,故经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次查封了刘、张的这套房屋和刘某名下的这一车辆。

  几“剑”击来,二被执行人早已是大伤“赖”气,但还是抱着“试一试”的侥幸心理,幻想能一拖再拖得到“少偿还”的目的。故传票传不来,电话不肯接。最后,几经周折还是被法院找到,并被带回法院。

  一阵明理释法后,鉴于刘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经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申请,法官郑重向其宣布限制其高消费,并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听说要被拘留,刘某再也沉不住气了,平日那“耍赖”相顿时荡然无存。又是低头向法官认错,又是抹泪向干警道歉,并赶忙通知家人速带资金前来履行义务。

  随着申请执行人李某结案申请书和法院结案报告的写出,法院也依法解除了对二被执行人房产和车辆的查封。至此,一起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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