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法院执行工作实现节后“开门红”
2019-02-18 12:55:2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冯军强
  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分别赶赴浙江宁波、台州,江苏淮安等地,押解春节期间落网的拒执犯罪案件被告人。据统计,2019年2月11日至2月15日,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周,滑县法院就逮捕、拘留拒执案件被告人和被执行人21名。其中14名拒执犯罪案件被告人在浙江、江苏、郑州等地落网,另有7名被执行人因拒不申报财产被司法拘留。结案38件,执行到位金额417.23万元,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节后“开门红”。

  2016年,卜某以做生意用钱为由向王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了借据,后经王某多次催要,卜某未还款。2017年6月,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卜某偿还王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卜某送达了有关法律文书,要求卜某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但卜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而是隐匿行踪,躲避执行。王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卜某拒不执行判决罪的刑事责任。滑县法院受理自诉申请后,执行警务室对卜某上网追逃,但一直没有卜某的下落。2019年2月9日下午,浙江台州警方通知滑县法院执行警务室的民警,卜某在台州落网。

  同样在春节期间落网的还有被执行人于某。2017年9月,于某向郑某借款10万元,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还款期限届满后,于某没有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于某也是采用躲避的方法抗拒执行。郑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后,公安警务室很快就对于某采取上网追逃措施。春节期间,于某在江苏淮安落网。

  2019年2月15日,远赴浙江、江苏的执行干警顺利返回,将卜某、于某等人送进了看守所。当晚19时,执行警务室民警又接到滑县公安局万古派出所的电话,涉嫌拒执犯罪的被告人吴某被抓获,执行干警顾不上休息,立即赶往万古派出所,办理交接手续后,将吴某送进了看守所。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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