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律师调查令助300万元执行款追回
2019-02-22 09:43:25 | 来源: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意见》,这是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法院支持律师调查案件相关情况而签发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那么有了“律师调查令”可以做什么?在审判阶段,律师可持“律师调查令”,在人民法院调查令授权范围内向接受调查人调查收集证据;在执行阶段,持令律师在人民法院调查令授权范围内向接受调查人调查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虚假报告财产的证据。2019年除夕前夜,得益于律师调查令,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就在执行中让一起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起死回生,律师持令深入外地调查,申请人因此拿回了近300万元的执行款。

  和解后又不履行执行陷困

  案子要从2017年说起。同年3月,黄岩某塑料厂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安徽黄山某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通过审理及法院调解,双方就400多万元欠款支付达成协议。但案件偿还过程一波三折。

  黄山某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在庭审结束后始终未按协议偿还欠款。无奈之下,3个月后塑料厂向黄岩法院申请案件执行。通过人员临控,2017年年底安徽黄山某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滕某斌在温州机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带回法院制作笔录。滕某斌妻子获悉其被抓,也匆匆从安徽驱车赶来。

  滕某斌和妻子向法院提出与申请人和解,分期履行。经过柯法官协调,由滕某斌及其妻子开办的房产公司提供担保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谁知和解协议签订后,滕某斌仅支付40余万,又杳无音信,担保人也未承担担保责任。申请人只得申请案件恢复执行。

  法院授权律师异地调查有令可行

  虽然滕某斌及其妻子消极对待执行,但他们签订的担保承诺书,让柯法官对欠款执行有了信心。只要担保人名下有财产,就算躲着不偿付依然可以强制执行。

  但滕某斌及其妻子开办的公司在上海、安徽等地经营,财产比较分散,异地调查涉及精力较大,法院执行员又因执行繁忙难以抽出时间来安排,如何尽快取证,成了摆在执行员们面前的难题。

  此时柯法官想到了律师调查令!如果借助律师调查令赋予律师更大的调查权,让其对滕某斌及其妻子开办公司的财产做进一步查证,必然事半功倍。

  这个想法提出来后,申请人律师表示赞同,当即向法院申请。2018年7月4日,黄岩法院依职权向申请执行人律师签发了律师调查令,内容是向上海房地产管理中心申请调查滕某斌的财产信息,向歙县房地产管理局调查其妻子的房地产公司情况。

  得益调查令结果反馈添翼执行

  调查令开具后,律师在案件调查中有了更多主动性,虽然是异地案件,二个月后便有了反馈——滕某斌妻子名下的房产公司尚有未售出房产和土地。这个消息令人振奋,柯法官当即开具查封裁定,对上述财产委托当地法院进行了查封。

  公司名下未售房产均被查封,滕某斌的妻子终于着急了。她主动找到柯法官表示愿意尽快偿付,可她公司名下房产已被当地政府收购。所幸,经黄岩法院协调并经申请人同意,滕某斌妻子开办的房产公司、当地政府委托的第三方与申请人达成三方和解协议,由当地政府委托的第三方偿付欠款。

  在执行员锲而不舍的努力和律师调查令的帮助下,除夕前夜,这笔近300万元的欠款终于到了法院案款账户,执行成果之大,远远超出了申请人的预料。

  该案件中充分反映了法院执行结合律师调查令能更好发挥律师主观能动性,让异地案件办理效率更高、查询范围更广、调查取证更有力、更有助于执行工作开展。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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