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成立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推动企业破产清算法治化
2019-03-11 14:19:58
     中国法院网讯 (高苑轩)  3月8日,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业务培训在南昌举行。会上宣读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承当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主管单位的函”、省民政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表明由人民法院承当业务主管单位的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并运行,标志着江西省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重组事务迈上了法治化、程序化的新台阶,破产管理人队伍步入了自律化、规范化的道路。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军到会并讲话。柯军指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江西破产管理人有了自己的自治组织,有效搭建了破产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架设了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对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的自身发展,推动实现人民法院加快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更好服务江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柯军介绍,2016年以来,江西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近千件,半数已办结。尤其一批全国业界关注的公司系列破产重整案,经过二次重整,获得成功,挽救了产业,保住了企业人员的就业,重整后的企业焕发了活力,展现了美好的前景。

  柯军强调,破产审判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一支坚强有力、高素质的破产管理队伍。下一步要共同努力,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自治制度,确保协会运转有章可循;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专业素质;要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实际,对遴选出的管理人进行动态管理和双向流动,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可以提升位级。各级法院要完善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和履职监督机制,积极营造法院主导、政府参与、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柯军希望,破产管理人要加强自律,每位成员要有职业的尊荣感,恪守职业准则,勤勉敬业,依法履职,为积聚江西省破产审判事业强大正能量做出自己的努力。

  大会由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姚建主持。姚建表示,要抓住协会成立运行的机遇,努力提高服务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大局的能力;提高与法院和破产企业沟通的能力;提高总结、宣传、推广破产管理工作经验的能力,为江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教授到会祝贺,并围绕“重整的理念与司法实践的问题”进行了主旨演讲。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左北平围绕“破产执业共同体的合作与协同”、省高院民二庭庭长黎章辉围绕“江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重点与难点”进行了专题授课。

  江西省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会上致辞。省法院、省民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大会。300余名企业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了大会和业务培训。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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