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售房违约拒退款 几经周折终履行
2019-07-29 09:34:4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徐鹏
  “谢谢法官,多谢你们冒着高温‘跑断腿、磨破嘴’,帮我追回了购房款,我真的好感激!”申请执行人领到执行款时高兴地说,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近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几经周折,终于成功执结了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冯某与某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交10万元,优先购买其开发楼盘的房屋。后该开发公司未按约交付房屋,冯某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讼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生效后,该开发公司一直未按照协议退还购房款,冯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该开发公司负责人,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该负责人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敷衍搪塞,既不退款,又不与执行人员见面。

  执行人员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该开发公司外债高筑,牵扯几起案件未结,对其财产进行查询,也一无所获。

  之后,执行人员将该公司负责人带至执行局。出人意料的是,该负责人竟然爽快地答应,将现金退还给冯某,但需要暂缓一段时间。

  执行人员随即联系冯某,希望双方协商解决。没想到,冯某不同意接受现金,执意要房子。因为时隔两年多,房子已经升值。执行人员通过做工作,释法明理,权衡利弊,总算说服冯某同意接收现金,但他又提出支付相应违约金的要求,该公司负责人拒绝支付,双方协商不成。

  后该公司负责人拒接电话,与执行人员玩起“捉迷藏”游戏。鉴于此,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便依法查封了该开发公司的一套房屋。该公司负责人担心房屋被拍卖,便主动来到执行局,表示愿意再进一步与冯某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还写出具体保证,用查封的房屋作担保,承诺限期退还冯某的购房款及违约金。

  和解协议届满后,该开发公司仍未兑现承诺。执行人员再次来到该开发公司,再次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劝诫,明确告知若拒不执行,法院将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将直接影响公司信誉和投资经营,并把担保的房屋拍卖抵债。

  经过一番释法教育,迫于执行的压力,该公司负责人终于当场付清了执行款,法院也解除了对其房屋的查封。

  至此,几经迂回曲折,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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