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审判”助推山西法院审判能力现代化
2020-04-20 15:29:24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孙亮全 胡靖国
 

  从2月5日平陆县法院敲响“云端”庭审第一槌起,到4月19日,山西全省法院两个多月网上立案16516件,网上调解10123件,网上庭审1877件。

  立案“不打烊”、审判“走云端”、执行“网上见”。疫情期间山西法院系统的工作新模式,让审判执行新技术使用从“选择项”变为“必选项”,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助推“智慧法院”建设更进一步。

  法庭“隔空喊话” 公检法司“技术联手”

  近日,一场连接法院和监狱的特殊审判在晋中中院和晋中监狱展开,案件的被告人与被害人同在晋中监狱服刑。准备工作就绪后,经过审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读判决书。分别在两个现场的诉讼参加人通过科技法庭传输系统,分别在笔录上签字。

  “刑事案件审判中,犯罪嫌疑人有羁押期限,监所又是特殊封闭地区,疫情之下,法警入内提审并不现实。”山西高院刑三庭副庭长赵宏说,必须通过技术手段,将分散在公检法司各个部门和单位的“智慧建设”进行对接,实现“云上畅通”。

  为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远程视频提讯、会见、开庭等工作的规定》,规范了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远程视频提讯、会见、开庭等工作,并为今后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常态化运用提供制度保障。

  记者采访发现,在刑事案件审理中,“云审判”除保障案件及时办理、审结外,还消除了服刑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隐患,提高了工作效率。

  “选择项”成“必选项” 新技术“入脑入心”

  发传票、打电话,然后“坐等”双方当事人上门,是许多法院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的“标准流程”。

  “‘智慧法院’建设已经推进多年,利用新技术可以替代以前效率不高的工作方式,但是这种新工作模式只是‘选择项’之一,法官们习惯延续旧有工作模式,很难主动求变。”太原中院民一庭庭长刘光说,今春的特殊情况让 “选择项”成了“必选项”,倒逼法官养成使用新技术的习惯。

  今年一季度,刘光审理了21个案子,其中网上开庭18个。“民事案件主要目的是解决问题,完全可以利用技术手段把当事人召集起来,开‘视频会议’。”刘光说,只要有手机,可以走到哪里开到哪里。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阳妮最近也改变了工作模式。在晋源区一起村民因拆迁补偿没有兑现而状告镇政府的案件中,她通过云间视频系统开庭调解。

  行政案件属于集中交叉管辖,万柏林法院受理邻近三个县区的“民告官”案件,采用“云间庭审”方式,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以前打电话通知当事人来法院办理庭前手续、领传票、提交证据,现在全部电子送达。”阳妮说。

  “通过网上立案、‘云间开庭’等无接触方式,为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服务,满足了群众现实的司法需求,这既是过去‘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有效运用,反过来也倒逼法官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引导群众利用‘互联网+’技术参与诉讼,同时助推‘智慧法院’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山西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剑锋说。

  “信息化”护航 “老赖”无处藏

  今年一季度,山西全省法院新立执行案件27756件,办结案件10628件;通过网上查控、扣划执行30亿余元,网上发放执行案款13亿余元;通过网络对查扣财产发起司法拍卖1012件,成交240件,成交金额4.23亿元。

  “执行工作受疫情影响不大,背后就是信息化的力量。”山西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毅说。

  “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实现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提出推进执行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级,建立囊括被执行人一切财产形式的网络查控系统,提升查控系统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以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以四级法院统一的办案系统和执行公开系统为两翼,以网络查控、评估拍卖、信用惩戒、执行委托等多个执行办案辅助系统为子系统的“1+2+N”执行信息化系统。

  “过去执行最大的难题是查人找物难,‘老赖’找不到,钱物找不到。”丁毅说,全国那么多家银行,仅靠几个执行员查找并不现实。近几年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如新建立的查控系统,可以对“老赖”在全国3600多家银行的资产进行查、冻、扣。执行指挥系统则打破了地域壁垒,山西省需要在外省执行的案子,外省高院指定到当地基层法院,也会限时执行。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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