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口罩售卖信息诈骗 男子获刑三年二个月

2020-05-06 10:47:48
 

    中国法院网讯 (宋海燕)   4月27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托网络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此为南岸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涉疫情刑事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池某某在无口罩进货渠道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其有口罩售卖的信息,骗取被害人胡某某、喻某、郑某某口罩款7.3万元、1720元、2万元。池某某收到微信转账后,立即投注百家乐网络赌博网站并输光。案发后,退赔被害人7.3万元。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有口罩销售的事实,骗取公民钱财9.47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池某某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利用销售防疫用品实施犯罪,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池某某有退赔表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南岸法院立足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利用远程庭审系统“隔空”审判。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池某某得到了重庆善弘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帮助。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南岸法院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多次进行设备调试。庭审中,各环节衔接紧密、流程规范顺畅。此案的快立快审快结,取得了依法打击涉疫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效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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