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边捡到枪支后私藏 男子获刑两年

2020-05-09 10:14:49
 

    中国法院网讯 (刘佳)   男子在某鱼塘附近捡到两把枪支未上缴,出于好奇藏了起来,却没想到因为这个举动触犯了刑法。近日,被告人邬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经查明,2017年端午节前,邬某在家里附近散步时,发现了两把枪支。出于好奇及对枪支的兴趣,邬某未及时报警或者将枪支上缴,而是藏匿在了某配电间柜子后。2019年某日,邬某将该两把枪支从配电间取出,并在附近空地试用了枪支。当天经群众举报,邬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该两把枪支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邬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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