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组长赌博成瘾 挪用公款27万获刑6年
2003-08-02 08:51:21
     中国法院网讯 (刘永强)  挪用单位资金去赌博的陈有才,日前被漳平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1997年4月,时任漳平市农资公司财务组长的陈有才以银行要求办理存款保证金(即指承兑保证金)为由,从漳平农资公司的户头转出25万元存入“张榕珠”(意为漳农资)为名的存折中,并分多次从该户中取出所有存款25万元用于赌博和购买体育彩票,并全部输光;另从1998年起,漳平农资公司为了防止基层供销社的货款被银行直接扣作贷款利息,要求基层供销社的货款汇到农资财务人员的个人存折中,然后再由财务人员交到农资公司。1999年3月至1999年5月,两个基层供销社通过农行共汇23000货款到陈有才的个人存折,陈有才也取出该款用于赌博和购买体育彩票。

  法院审理认为,陈有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273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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