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法院:为老年人撑起维权保护伞
2003-08-04 15:12:00
     中国法院网讯 (朱丰沛)  陕西商南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秉公执法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涉老案件高度重视,坚持做到“优先接待,优先

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及时、有效地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老年人的称赞。

  一、热情接待 及时受理

  法院领导一班人把做好涉者案件审理工作作为弘扬美德、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对来访的老年人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好话暖心, 一杯热茶相递,一个满意答复”,及时消除老年人的心存 疑虑。对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无论是口诉,还是递交 诉状,只要符合立案条件, 一律做到当即立案、及时审理,不让老年人多跑路。1999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娄涉老案件190余件,95%以上做到了当即立案、及时审理,达到了老人、家庭、社会“三满意”。同时,他们还克服经费困难,积极做好困难老人诉讼费的减、免缓工作。五年来,累计减、免诉讼费2.8万元,使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得到了法律的及时救助,较好地解决了老年人“告状难”的问题。

  二、巡乡审理 方便老人

  商南县山大沟深, 交通不便, 为了方便老年人诉讼,该院各法庭干警对涉老案件坚持做到携卷厂乡,巡回、就地审理。如该院永青法庭接到试马镇木家沟村66岁老人章秀文,状告其两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的投诉后,两名干警冒着酷暑, 步行30余里到章秀文老人家,经查投诉属实,法庭遂就地进行调解, 当即让其两个儿子兑现了章秀文老人当年的生活物资,并就以后的赡养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两个儿子受到教育,老人的生活赡养问题得到解决。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涉老案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老人要求出嫁女承担赡养义务,特 别是要求精神赡养的案件和涉老婚姻案件呈上升趋势。对此类案件,该院一般都派审判经验比较丰富的审判人员承办,努力做好老年夫妻之间,老人与儿女之间的矛盾化解工作。近年采,该院受理的涉老案件80%属调解结案,判决案件基本上做到了无—上诉,案件审理质量良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严格执法 真诚回访

  涉老案件的执行具有特殊性。许多赡养纠纷判决生效后,一般子女还能依法履行义务,但时间长后,又往往回复到从前,致使许多老人苦不堪言。因此,该院对凡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无论老年人是否申请,都及时做好执行工作,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如在执行城关镇十里铺郝金宽诉其四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一案, 由于四兄弟拒不执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该院主管执行工作的林怀福同志亲自带领执行庭和城关法庭干警,将郝氏四兄弟一次全部司法拘留,并强制其履行了义务。此案执行后,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十分显著的社会效果。同时,该院还要求各法庭干警利用下乡办案之机,对已审理终结的涉老案件回访老年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广大老年人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温暖。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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