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打牢司法为民根基
2003-08-26 17:39:08
福建高院院长陈旭
     中国法院网讯 (漆浩)  8月25日上午,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作了题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和为人民服务质量》的发言。

  陈旭认为,“三个代表”重要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于人民法院来说,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最根本的就是要紧紧抓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切实把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思想,深深地根植于每一位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头脑,使之成为自觉的行动。

  陈旭在发言中说,必须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转变司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端正司法思想、转变司法观念的教育。一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进一步用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衡量我们的司法观念、审判方式和工作态度,及时纠正在司法思想上存在的偏差,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把打击、制裁同服务、保障职能有机统一起来,坚决克服轻视人权的错误观念,做到既有效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又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努力运用法制宣传教育、说服引导和依法调解等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彰显司法活动的人文关怀;三是要牢固树立严肃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的思想,坚决克服把执法与服务割裂开来的错误观念,正确处理好严肃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深化法院改革与坚持“两便”原则的关系,防止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困难,损害群众权益。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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