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政策激励让可再生能源发挥更大作用
2004-02-15 10:52:59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常志鹏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能源供给将面临一系列挑战。

  我国人均能源可采储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00年人均石油开采储量只有2.6吨,人均天然气可采储量1074立方米,人均煤炭可采储量90吨,分别为世界平均值的11.1%、4.3%和55.4%。

  石油产量不可能大幅增长;煤炭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探明程度很低;从能源利用效率看,我国单位产品的能耗水平较高,目前8个高耗能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平均比世界先进水平高47%。

  从环境容量看,目前我国与许多国家一样已经存在着环境“透支”。

  能源安全尤其是石油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到2020年,我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接近60%。这使我国的石油安全问题变得十分突出。

  在这种情况下,可再生能源在能源领域里的作用显得愈加重要。

  我国有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我国把开发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基本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稳步发展。在太阳能加热水技术等方面已经取得一定出口市场份额。其他技术也正迅速地朝商业化发展。

  然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利用面临着困难和问题。尽管一些可再生能源技术与传统技术相比已经很有竞争力,但因为发展规模小,成本降不下来,进一步发展受到限制。

  有专家指出,如果国家有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激励,发展速度将会大不相同。它包括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对投资实行税收优惠;专项收费补贴等。

  目前,许多国家的电力供应法把购买可再生能源发电作为指定项目。在电网收费中,每一个消费者付一小笔费用作为附加电费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在财政上,国外某些能源税的减免、价格折扣和回扣、低息贷款和贷款担保等也吸引更多的投资进入可再生能源开发领域。

  专家建议,我国制定的相关能源政策,应该有一套具体的目标,这些目标包括扩大国产化,降低可再生能源设备的单位成本;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寻求更广阔的空间及确保稳定的市场。在措施上,引导企业致力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开发建设更多的利用项目。同时刺激新技术的商业化,推广现有技术的应用,最终降低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成本。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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