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设专项资金应对公共突发事件
2004-02-18 11:34:58 | 来源:中新网 | 作者:朱烁 刘映花
  北京市财政局向该市人大会议报告的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中,首次设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和救灾及其他难以预料的开支。

  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上午,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吴世雄向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了北京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

  北京市财政局助理巡视员徐熙透露了应急专项基金设立的背景。SARS疫情过后,社会各界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普遍增强,虽然北京市有预备费设置,但是按规定只能在下半年启用,所以应人大代表的建议,财政局设立专项基金应对突发事件。

  另外,备受市民关注的缓解交通拥堵和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在财政预算中也有所体现,在疏堵交通上,投入的资金将有大幅度提高,增加的投入将用于五环路停止收费后政府的养路费支出以及今年几个大型疏堵工程。在确保社会保障资金方面,北京市计划2004年投入22.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体的利益。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