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结案法”让效率高起来
2004-03-02 09:58:52
     中国法院网讯 (郭文政 李俊阳)  为把司法为民工作落到实处,刚成立不久的河南省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经过反复论证,出台了一月结案法,极大缓解了群众打官司难的现状。自2月1日起,该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19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和一月结案法审理的有70%,不到一个月就结案近50件,大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赢得了群众的称赞。

  该院推行的一月结案法首先由立案庭在立案时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尽量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同时实行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只要当事人的起诉符合立案条件和手续,保证一个小时办完立案手续,并转交业务庭。如果当事人提供的立案手续不完备,实行一次告知全部缺项,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

  与案件分流相配合,对人员也进行分流,统一选任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独立办案能力的法官为小额法官,专门办理简易案件,并确保在一个月内办结。另外,小额法官有权直接签发裁判文书,对在一个月内结案的还将给予适当奖励。朱某因驾驶摩托车与一大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后因赔偿纠纷将货车司机告上法庭。2月2日诉状递到法院后,经审查,该案可适用简易程序,立案庭一小时内为其办妥了立案手续并转到了业务庭,由小额法官独任审理该案。案件承办法官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深入细致地调解,双方2月27日达成了调解协议,3月1日履行完毕,该案不到一个月就圆满审执结,双方当事人深切感受到了一月结案法的快捷、高效。正如原告代理人所说的,在高新区法院从立案、调解到执行总共才来三趟就办成了,高新区法院办案就是一个字:快!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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