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受表彰
2004-03-31 13:39:36
     中国法院网讯 (赵梅 李可)  3月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共济宁市委召开庆功大会,对荣立集体一等功的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表彰。省高院副院长霍力民,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勇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刘景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步士金,市人大副主任张宝福等市、区领导同志到会祝贺。会议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升英主持。

  霍力民副说,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是近年来山东省基层法院涌现出的又一先进典型和模范群体。多年来,他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服务发展、司法为民”的要求,全面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坚持“从严治院”、“以制建院、以制管人管事”的原则,努力健全和完善内部自律机制和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快速发展。任城区法院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和良好的执法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霍力民还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济宁市和任城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大力支持,得益于济宁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同时,任城区法院好的领导班子和一支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法官队伍也是取得成绩的关键。 

  霍力民希望任城区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把握好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做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加快发展、保护公民权利的职能作用;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法院现代化进程。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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