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听审成为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
2004-03-31 14:00: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俊
  旁听案件是人大代表了解、监督法院工作的有效途径,江苏省扬州市中级法院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同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近日,该院制定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案件审理的实施办法》,实现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制度化。

  扬州中院每季度安排一次人大代表旁听案件的审理,市人大根据实际情况或人大代表的提议,可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旁听相关案件,人大代表也可以随时持证旁听法院所有公开审判的案件。

  为了让人大代表有针对性地旁听各类案件,该院要求各业务庭每月25日前筛选一个重大或典型案件作为人大代表旁听的备选案件,填写《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情况表》送办公室汇总。每月30日前,办公室将所有备选案件报市人大有关部门,具体案件、旁听人数和名单由办公室与市人大联系后确定。

  为了及时收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该院规定人大代表到庭旁听案件的,业务庭联络员负责发放和收回《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意见表》,根据案件审理具体情况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监察室派人到场,收集人大代表对法官业务素质、精神面貌、办案质量和效率的评议意见,作为考核该法官审判业绩的参考依据。

  近年来,扬州中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接受人大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该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作制度,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自觉接受执法检查,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建议。几年来,该院共办结人大议案和建议10余件,满意率达100%。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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