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门槛提高:45岁以下 大专大本学历
2004-04-22 09:59:34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戚海燕
  昨天召开的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披露,新修订的《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提高了中小学校长任职年龄和学历门槛。要求新任校长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小学校长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中学校长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新任中小学校长要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有从事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接受任职资格培训,并获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校长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至5年,校长任期届满,经任期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连任。

  新的意见明确校长要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对校长的职责作了比较具体的规范。增加了校长对任免干部决策程序科学化的条款,强化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民主程序。增加了校长持证上岗和提高培训的内容。校长要参加每五年一轮的提高培训,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条件。
责任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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