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欲让昔日劳模走进了监狱
2004-05-25 14:51: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新国
  随着法槌“砰”的一声,被告人李明为自己两年多来的挥霍和风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5月8日,李明因犯有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被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劳模

  1974年的冬至,鹤壁市山城区一个普通的工人家中一男婴呱呱落地。年过三十方得一子的李生元夫妇把全部心血都投入到这个新诞生的小生命上,给孩子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李明,希望将来能有一个光明的前途。

  上学后,聪明顽皮的李明学习成绩却不太理想,非常希望儿子出人头地的李氏夫妇时常为此头痛却也无能为力。到了中学,沉迷上了电子游戏之后,李明的学业更是一落千丈。1991年,跟不上课程的李明看到自己考学无望,便辍学在家。为使儿子能找到一份工作,老两口可是下了一番功夫,四处奔波,托人找关系。1993年,李明在鹤壁市飞鹤股份有限公司作了一名车间工。

  经历了找工作的艰辛,此时已近成人的李明看着父母为自己操劳日见消瘦,好像一夜间有所醒悟。李明非常珍惜这次工作的机会,上班时间向师傅同事虚心请教,下班后在家坚持坚持自学。短短的时间,业务水平有了飞快提高,1994年底便成为车间的生产标兵,受到公司领导的赞扬。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李明所在的飞鹤公司的销售工作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市场销售量大增,在全国各地的销售点达到了20个。市场的扩大需要对销售队伍注入新鲜血液,1998年,公司将一批包括李明在内的一批年轻骨干分子充实到销售队伍。跟随师傅赵林来到石家庄搞销售的李明如鱼得水,坚实的业务知识和平时就善于交谈的特长,使得李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便把业务开展的红红火火。1999年,公司将李明调往辽宁,独立负责公司在辽宁锦州、内蒙赤峰地区的业务。凭着年轻人的冲劲,2000年李明的事业进入顶峰时期,由于他在全公司新人里面的产品销售额最高,年终被公司评为劳动模范,26岁的李明成了公司的名人。

              挥 霍

  市场的巩固、成熟,业务量不断上升,随之而来的应酬也逐渐增多。天天面对灯红酒绿的李明在体会到社会交际是工作基础的同时也感到了许多的无奈。每次到酒店、歌厅,作为业务员的李明与那些老板们相比便囊中羞涩了。尤其几百元钱的工资、每天二十元的补助和一些寥寥的业务提成对高昂的娱乐消费简直是杯水车薪。李明不好意思一直由客户掏钱,但是回请却又没有那么多钱。刚开始,李明都尽量谢绝客户的邀请,避免自己尴尬的场面。时间一长,就经不起豪爽、热情的东北老板一再邀请,便开始出入歌厅。事情有了开头,就如河堤打开了缺口,一发不可收拾。李明后来回忆道:“刚开始,觉得自己挣的少,不敢去,但后来碍于面子就跟去了,一来二往就成了常事……后来,隔一段时间,不吃、不玩自己还有些想,钱也就慢慢不够花,积蓄没有了,就开始动公司的钱了。”

  李明的师傅赵林是负责东北销售工作的,李明为了掩盖自己动用资金的事情,每次师傅到锦州来巡查仓库,李明就邀请东北朋友一同拉他上酒店,下歌厅。后来,他又为赵林买了张手机卡,并每月按时为他交费。徒弟的热情与殷勤,使得作师傅的自然对查账的事情就不太认真,偶尔问起来一两笔帐,李明都是用客户手头紧,过几天就清帐等支吾的话语轻易的就搪塞过去。

  为了隐瞒自己动用公司货款的事实,李明就用公司货款去请上司吃喝,用公家钱“报销”费用,李明陷入的泥潭,痛苦而又不能自拔。

  2002年夏天,李明在锦州的一家烧烤店吃饭时认识了打工妹小月。18岁的小月为了照顾年弱多病的母亲只身到锦州市打工,由于李明是这家烧烤店的常客,闲聊之中自然的就熟悉了。此时的李明整日的心事重重,为了尽快把公司的货款补齐,李明曾尝试着在东北做几桩生意赚点钱,但几次都赔了。货款漏洞不减反增。为了打发自己的寂寥,李明便不时的邀请小月一同出去游玩,参加自己的饭局。李明隔三差五的为小月买件衣服,请她吃顿饭。此时的李明有了破罐破摔的感觉,非常舍得花钱。后来李明干脆就在郊区租了一间房开始了同居生活。

  据李明内蒙的一位客户说,他曾劝说李明花公家的钱养小蜜迟早会栽的。当时看到他也挺难受的,但后来听说他们仍在一起。

  自此,李明为了满足自己生活挥霍的物质需求,开始报假帐,拖货款,甚至高卖低报,一步步侵吞公款,也一步步迈向犯罪。至2003年4月李明潜逃期间,李明共销售公司产品3505225.08元,而回到公司财务帐面上的款项仅为3018769.88元,差额高达486455.2元。

             潜逃

  2003年2月27日,飞鹤公司销售部到各销售点巡查,在辽宁锦州盘查仓库时发现李明竟有31万元的货款没有汇到公司。按照公司销售部规定,各业务员销售货款必须日清月结。盘查人员立即将此情况报告公司。李明给单位的解释是怕今年的任务有所增加完不成任务,想把钱压一段时间再说并保证向销售部保证马上把钱汇过去。但直到2004年3月13日,李明回鹤壁照顾临产的妻子,飞鹤公司销售部还没有收到这笔钱。

  这件事情引起了公司的注意,销售部对李明进行了纪律处分也。2003年4月初,公司决定暂停李明在东北的销售业务,由另外一名业务员张拥军接替。听到这个决定,李明如坐针毡。4月11日,当张拥军与李明来到锦州进行业务交接时,李明谎称去银行为公司汇款从旅社离开后便一去不回。张拥军感到事情不妙,立即向本部汇报。2003年4月16日,在寻找李明未果的情况下,飞鹤公司隧向鹤壁市公安局山城分局报案。

              追捕

  接到报案后,山城分局经侦大队感到事态严重,为了不给犯罪嫌疑人更多的逃匿空间。接到报案当天,便派侦查员奔赴辽宁,在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迅速展开调查。

  侦查员一方面与东北方面曾与李明有过接触的客户全面展开调查,从客户中了解情况寻找李明逃匿的蛛丝马迹;另一方面对李明负责的锦州、赤峰两地银行调查李明的取款时间,地点。

  与此同时,警方在鹤壁对李的父母、妻子作思想工作,说服他们协助寻找李明的下落。

  李明潜逃的消息给这位刚抱上孙子的老人以沉重的打击。老人痛心疾首的说“他结婚的时候,东北来人,一出手就是上千块。那时候我就害怕他会出事,就经常劝他老老实实干活,不中还回车间。这咋还是出事了呢。”

  李父表示一定会好好配合警方寻找儿子,一旦见到他就劝他自首。年过花甲的老人一边不停的打儿子的手机,一边只身前往锦州寻找李明。

  侦查人员在锦州市商业银行南桥分所调查时发现,2003年4月12日上午,李明曾在此将公司帐上的5.8万元取走,这也是李明在锦州各银行出现的最后时间。通过银行保存的录像资料显示,当时同李明一同前来的还有一名陌生女青年。

  另外,在与李明交往的客户中了解情况得知,近一年来,李明与一叫小月的女青年交往甚密,客户的描述女青年的相貌特征与锦州市商业银行录像中的女青年非常想象。这两条线索一结合,警方认为这名女子与李明的潜逃有很大干系,是否能找到这名女子是案件侦破的关键。通过进一步调查努力,了解到小月是葫芦岛绥中县人。

  2003年7月6日,山城区分局与当地警方一同来到绥中县城郊乡小月的家中,一举将逃匿数月的李明抓获。

  2003年4月12日,李明从旅社出来后找到情人小月。到锦州市商业银行将货款取出后以小月的名义存入另一家银行,在小月的住处躲了一天一夜。后与小月分手去了沈阳。4月20日,李明回到绥中小月的老家,通过小月的表哥在当地买了一套房子,做起玩具生意。被捕时,李明正在玩具摊钱逗小孩子玩。警方的到来,李明似乎早已预料到,毫无反抗的伸出了双手。

  小月(另案处理)后来交待时说“我以为公司过一段就不追究了,就劝他先这样过吧。可他就像掉了魂,没事就向村口张望。”

             审判

  2004年3月22日,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对李明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挥霍并携款潜逃的罪行向山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李明对公诉机关指控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明在担任飞鹤公司驻辽宁锦州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收回本单位的货款269987.66元用于个人挥霍,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利用职务便利支取本单位58967.54元后逃匿,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单位现金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偷取本单位现金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5月8日,山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明因犯挪用资金罪处以有期徒刑三年,犯职务侵占罪处以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时,李明脸上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判决后,李明表示服从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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