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云南省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正书受审
2004-07-07 16:09:47
被告人沈正书。
     中国法院网讯 (冯丽萍 魏文静)  7月7日,原云南省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玉溪市副市长的沈正书,因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邀请了云南大学法学院一名教授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时任玉溪市副市长的沈正书,授意县农业局局长李某某给其写申请经费报告,经沈正书批示得到拨款后,李某某把全部款项7万元转到县种子管理站帐上,并按沈正书要求让人拿出3万元交给沈,被其侵吞。同时,沈正书还多次利用其分管玉溪市农业和水利资金职务上的便利,为下属单位谋取利益,并向下属单位相关人员索要人民币23万元和一套价值1.3138万元的尼康F100摄影器材,非法收受了下属单位有关人员送的一套价值1.89万元的尼康D100摄影器材。

  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沈正书的行为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沈正书的辩护人则认为公诉机关的证据不足,沈正书不构成贪污、受贿罪。

  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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