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砍伐古树名木最高罚20万
2004-07-26 15:49:2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王春雨
  砍一株树,要补栽5株以上,砍伐古树名木,最高可罚款20万。在近日施行的《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中,加大了对私自砍伐树木的处罚力度。

  据哈尔滨市城管局园林绿化处处长沈友春介绍,为了保护古树名木,新的《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最高罚款可达20万元。

  此外,新条例还修改了哈尔滨市1990年制定的绿化条例中关于"砍伐树木除向所有人缴纳赔偿费外,每伐一株补种3株以上"的规定,把补种的数量提高到5株以上,并按照补栽株数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每株五百元成活保证金。

  据了解,《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中还对树木所有权的确认进行了规定,单位在自有场区栽植的树木归单位所有,居民在自有庭院栽植的树木归居民所有,其它的树木归国家所有。并规定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区、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进行统一登记、建档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损坏或者砍伐古树名木。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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