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时代主题 彰显司法公正
2004-08-31 16:29: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院长 余传霞
  “公正与效率”是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也是现代司法制度对人民法院的客观要求。“司法为民”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我院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地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思想和要求,最大限度地确保司法公正。

  一、围绕一个主题、提升服务意识

  “公正”是每一位法官毕生的追求,而“效率”则是现阶段中国司法体制的具体要求,它们是人民法院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发展的灵魂,这就是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准确定位。要实现这一工作主题,必须先牢固树立起“司法为民”的现代司法理念,提升服务意识。我们每一位法院工作人员都必须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司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院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人民负责和为人民服务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要知道“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最大的受益者,也是司法不公最大的受害者”。我们还要注意,服务不能只停留在意识上,要提升服务意识,把它内化为正确的世界观,外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在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五心”,即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办理业务要细心、实施司法救济要真心、接受监督要诚心、便民服务要有爱心。要以这“五心”赢得民心。

  二、突出两个重点,建设管理型法院

  审判和执行工作既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日常工作,也是中心工作。当前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抓住审判和执行这两个重点,创新管理机制,努力把我们法院建设成管理型法院。科学的管理既是树立公正形象,落实“司法为民”的保障,又是激发队伍活力的基础。我们要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健全一整套涉及到审判、执行、队伍管理、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的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利用制度来规范人、约束人、激励人。从制度上确保有限的司法资源的得到最合理的配置和利用;要通过管理机制的创新和完善,确保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的“稳、狠、准”,确保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处理不激化人民内部矛盾;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争取从制度上破解“执行难”。执行工作要讲究执行艺术,既要严格执法、严肃执法,又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尽可能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实现。总之,我们要力求从管理机制上树立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确保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最终实现管理强院的目标。

  三、狠抓三项建设、提高司法水平

  这里所说的三项建设即:法院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稳定的法官队伍,配备精良的物质装备,以及营造人民法院所特有的文化氛围,是人民法院提高司法水平,公正司法和高效司法、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保证。法官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各项建设的重中之重,没有一支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队伍,司法为民只能是一句空话。人力资源溃乏、法官队伍“青黄不接”是我院面临的重大现实困难之一,因此目前加强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只有好的班子才能带出好的队伍。院党组要制定《党组工作制度》,院领导要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对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其次是要“筑巢引凤”,形成长效机制吸引人才,要完善“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适当的待遇留人”的具体措施,彻底摆脱“后继无人”的人才危机,实现人才强院。加强我院的文化建设,必须注重将法院文化建设与“两个务必”教育、争先创优工作、调研信息工作和法官培训教育这四个方面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院集中学习和鼓励自学的学习制度,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近几年来我院在以“两庭”建设为中心的物质装备建设上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离最高法院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当前要在继续狠抓“两庭”建设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经费,加大投入,装备更多的车辆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的需要,还要购置足够的电脑设备建成院内局域网,并与全国法院系统联网,实现院内、网内信息资源共享,逐步推进办公自动化。我们要通过加强这三项建设树正气、聚人心、正院风、促工作,使我院成为一个具有“钢班子”“铁队伍”“优装备”的现代化法院,使之具有更高的司法水平。

  四、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由人大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更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宪法义务。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除了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外,还要不断完善我们法院内部的监督机制和创立长效的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要在近期逐步健全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违纪违法查处、领导责任追究、目标责任考核等一系列的监督机制,本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出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我们还要创立外部监督机制:一是要完善已有的公开审判、挂牌上岗和执行政法部门禁令情况检查等制度;二是要设立廉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布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三是不定期地向社会各界发出《征求意见函》,积极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对本地有影响案件的审理,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我们要通过内、外部监督机制的完善和创新,从制度上保证我们的队伍不出问题,使我们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敢贪、不想贪、不能贪”,让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没有滋生的土壤,确保“司法公正”的完全实现。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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