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处罚的哥终审败诉
2004-09-06 16:40:41 | 来源:北京晨报 | 作者:颜斐
  因被处罚后坚持认为自己没闯红灯,出租车司机范先生将朝阳区交通支队某路队推上被告席。昨天,市二中院终审驳回了范先生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维持该路队《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判决。

  去年10月13日12时22分53秒,范先生驾驶出租车在朝阳区一路口闯红灯,被自动监测系统记录下来。被处罚后,范先生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范先生后起诉到法院,称作为处罚依据的照片内容不能显示他闯了红灯,且处罚程序违法,并据此请求撤销路队的行政处罚决定。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该路队所做的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