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习锻炼修养 做有知有能有德的法官
2004-10-28 10:26: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永维
  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就是要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中去考虑,以提高司法能力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主题,以加强法院的各项建设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为基础,激发以法官和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把个人抱负和促进法院的发展结合起来,实现良型互动,良性循环。提高司法能力表现于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关键在于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注重法官知识的获取、充实更新,知识与社会实践的结合,道德修养的建立完善,实现法官知识、能力与道德水准的有机结合。要从“六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求严。即严肃、严谨、严格。法官是个严肃的职业,要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尊重,因此态度要严肃。临之以庄则敬。庄,即庄重严肃;敬,即严肃认真。首先要端正自己的行为,才能影响教育人民,提高人民的道德水平。上能端庄,下便尊敬。“君子不重则不威”。首先要自尊自重,才能建立起威信。衣冠不整,酒气熏天,出言不逊,动辄训斥,或开庭时接打手机,或宣读法律文书时错字连篇,或流连于勾栏酒肆,怎么能赢得尊重?因此,法官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是自爱,松是自害。严,出成果,出成绩,出干部;松,误了事业,垮了机关,害了干部。一个人如果不严格要求自己,不会有大的作为,不会被重视重用。有的人自身条件不错,也曾做出过成绩,也能继续做出成绩,但就是不严格要求自己,形象虽差,但自我感觉良好,虽怨天尤人,但于事无补;有的人认识不到自己的缺点,自视甚高,盲目攀比,妒贤嫉能,因此,始终不能严于律己;有的人嘴上无德,见不得集体和个人的好事,那怕好事有自己的一份,也要说坏话,使绊子;有的人心口不一,人前人后不一,领导前后不一,不谋正事,善做虚功,根本就没有严的意识。这些人往往官欲还很强,但群众不拥护,同志不认可,领导不赞成,怎么能提拔重用?严,从管理层面讲就是要继续坚持从严治院。作为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更要管好队伍。同志们在时刻观察、考验党组会不会凭德能勤绩用干部,因此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任人唯贤、公道公派,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法官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重用那些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埋头事业的干部。对那些滥竽充数、做表面文章、长袖善舞,花拳绣腿的人;纪律懒散、作风浮躁、弄虚作假、不干实事、拨弄是非的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对于那些拒绝组织的批评,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危害组织的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求实。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重在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做人不讲信用,不知道他怎么可以立身处世。工作扎实,为人踏实是立业立人的基础。任何急功近利,欺上瞒下,华而不实,都将给工作和个人带来消极的影响和后果。作为共产党人,首先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一切从实际出发,定决策、做规划、干工作,要充分考虑现实需要和条件,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第二、要戒除魏晋遗风,坐而论道。不尚空谈,狠抓落实。言必信,行必果,对上对下都要如此。对上不能只报计划,不抓落实;对下,不能只许愿不兑现;对老百姓,更要一诺九鼎,不能失信于民。坚持说实话,报实情,不夸大成绩,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第三、要改革会议制度。切实改变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状况。少开会,开短会,有话则短,无话不讲;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健全和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接待群众制度。下基层调研,要注重实效,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接待。第四、要严谨细致,落到实处。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皆成于实。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有专人负责,有监督检查。只有责任主体确定,严格兑现奖罚,工作才能求得实效。

  三是求精。精,就是质量与效率。浪费人力、物力、时间不是精,拖沓冗长,辞不达意,错误连篇,漏洞百出更不是精,案子要办的合理合法,当事人心悦诚服,外部世界拍手叫好,拍案叫绝;文学精品有唐诗宋词、汉赋元曲、明清章回小说等;法律文书也有精品,英美法的许多司法原则就是在判词中确立的,体现了法官的智慧。我国古代判词也有千古绝笔,如《乔太守乱点鸳鸯谱》之类脍炙人口,经久传颂;遗憾的是我们现在的法律文书,精品不多,次品不少,废品屡见不鲜。症结在于一些审判人员自身法律知识和文字水平欠缺;更重要的是缺乏严格要求,缺乏追求完美的精神。要树立精品意识,工作上高准标、严要求,精益求精。开庭要有效率,法律文书也要再三推敲,删繁就简,当然,感动众生之处,也不妨浓笔重墨,但不可文学色彩过重。要把案件办成经典,文书写成精品。每年推出一些经典案件,每年各大审判和执行至少搞一次法律文书和学术论文精品评选。每一位法官干部都不要甘居平庸,甘居末位;要立足本职,自我加压,做知识型、经验型干部,争做知名书记员、知名法官、知名庭长;要结合审判实践,多研究、多思考、多写文章、多授课,传授法律知识,宣传法院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四是求新。与时俱进是党的思想路线。求新不是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而是除弊兴利,改变不合时宜的方式方法。“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这句商朝开国君主成汤警诫自己的铭言,三千多年来激励人们弃旧图新,对于我们今天仍有教育意义。中华民族是有创新精神的民族。创新是民族的灵魂,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领导和谋划改革。首先,要有创新的意识。在遵守法制的前提下,改革制约效率与质量的那些习以为常的方式、方法。萧规曹随,不会有大的跨越式发展。要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第二,要勇于争先。改革创新的力度反映领导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要瞄准先进,看到差距,见贤思齐,认真学习,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在工作方法、审判方式、思维方式、司法理念等各方面推陈出新,出经验、出特色,立足省、市,面向全国,打造一个高水平的,与沿海开放城市地位相适应的秦皇岛法院。

  五是求知。什么是知?承德避暑山庄有康熙皇帝题名的《依清旷》大殿,乾隆皇帝又题名为《四知书屋》,这位“十全老人”既以“四知”自诩,又要求大清臣子做到“四知”。“四知”源自《周易》: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这是一个认识与实践的论题,要求对事物本质属性及内在规律的把握,其中有深刻的哲学道理。只有摸清经络,才能找准穴位;只有明白木材的纹理,才能找准斧锯切入点;只有懂得心理,才能做思想工作;只有摸清社情民意,才能做好审判工作。知的前提就是坚持学习与实践,边学习边实践,在更高的层次上达到“知”。孔夫子要求弟子“格物致知”,通过对万事万物的认识、研究而获得知识,而不只是从书本到书本地获得知识。因此,并不是“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正如毛泽东主席所说的“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亲口尝一尝”,这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认识论。肖扬院长要求法官既要“知”,又要“能”。即既要有法律知识和必要的其他科学知识,又要有社会知识。学历是知识的代表,但不是唯一的代表,更不是能力的代表。由学士、硕士而博士,研究方向渐向细微。社情民意错综复杂,解决社会问题远难于选择ABCD。在鼓励取得高学历的同时,注意不可偏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注意防止高分低能,法官书生化。“知”是“能”的基础,“能”是“知”的应用。学习方能创新,创新才能发展。发展的基础是知识的充实与更新。目前,旧的法规不断淘汰,新的法规、司法解释不断颁布,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审判中不断会遇到新问题。不学习就会落后,不学习就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身为新世纪的法官要强烈地感到“知识危机”和“本领危机”,自觉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学习外地法院的先进经验,这是一个迫切而现实的问题。少一些懒惰,少一些应酬,少一些玩乐,多一些阅读,多一些思考,多一些写作,多一些成果。光阴荏苒,时不我待。浑浑噩噩,老之将至。人的一生是短暂的,真正能够干事业的时间更是少之又少。我们要志存高远,珍惜时间,爱惜生命,有所作为,不枉此生。

  六是求同。“道不同,不相与谋。”同志们在一起共事,是一种缘份,要“同”出友谊,“同”出感情来。志同道合,和衷共济才能共同发展。我们的祖先很早就认识到“人和”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事成于和睦,力在于团结。人心和顺,关系融洽,心情愉快,聪明才智才能得以充分发挥。无数事实证明,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成绩,出形象,出干部。要坚持一切从大局出发,从整体利益出发,像爱护眼睛一样珍视团结,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周,就是团结,比就是勾结。团结与勾结,一字之差,天壤之别。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做团结的表率。要心胸开阔、光明磊落,不搞小团伙、小圈子,有容人容事的雅量和气度,善于团结其他同志包括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要善于进行换位思考,遇事多商量、多沟通,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形成相互尊重理解、相互信任支持、相互帮助关心、相互配合补台的好风气。每个同志都要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修养习惯,查找自我不足,多看同志优点,做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合作共事中加深了解,在相互支持中增进团结。既要讲“以和为贵”,还要“以礼节和”,即,按规矩原则办事。不要无原则的退让和妥协。要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以达到修正错误,沟通思想,化解矛盾,促进工作的目的。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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