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一天执结五件涉农存款案
2004-10-29 16:06:18
     中国法院网讯 (周建军 谷加布)  10月28日,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抢时节合并执行,一天执结五件涉农储蓄存款案,使该市南营街道办事处万洋村五位村民终于拿到了他们7年前在银行的21100元存款。他们高兴地说:“多亏了法官们及时将钱给执行回来,今年秋播不用愁资金投入了。”

  1997年3月至1998年7月间,南营办事处万洋村村民白存友、马从贵、毛维芝、龚友海、吴中耀五位农民分别将6000元、6100元、2000元、5000元、2000元存入中国农业银行宜城市支行南营储蓄所(以下简称宜城农行)营业员甘某手中,而后甘某携款外逃,下落不明。存款到期后,五位储户多次找到宜城农行,要求支取存款,该行以甘某涉及经济犯罪为由,拒绝支付五位村民的存款。

  今年4月,五位村民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将宜城农行告上法庭。经宜城法院审理判决,宜城农行承担支付五位村民的存款责任,足额支付五名村民的合法存款。

  判决生效后,宜城农行没有自动履行存款支付义务。6月中旬,五名村民联名上访到襄樊市信访局,并同时向宜城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在得知情况后,院领导非常重视,院长杨兆利签批督办,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李朝阳及时组织合议庭研究决定,将这五起涉及农民利益的案件合并执行,从快执结,以确保当事人早日拿回存款,投入秋播,从而实现增产增收。

  该案进入法定执行程序后,执行局执行责任人武正勇找到农行负责人做工作,该行却以甘某涉及经济犯罪为由,拒不履行。

  针对此种情况,10月28日一上班,法院执行人员就通过查账户,冻结了该行一个往来款账户,但账上却没有钱。于是,执行人员又采取活查封的方式,查封了该行一辆桑塔纳轿车。28日下午宜城农行主要领导出面,主动到法院来协商解决办法,并在请示汇报上级分行核批的情况下,积极筹款履行法律义务,一次性结清了五位农民的20000余元存款。

  当晚七时,当执行员武正勇将2000元执行款送到83岁的吴中耀老人的病榻上时,老人感激地说:“还是法律公正,法院的执行法官公道,为民办事速度快。”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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