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吃野生动物治病大肆收购被判刑
2004-12-13 16:33:10
     中国法院网讯 (兰文)  12月10日,相信吃野生动物可治病的李小英,被福建省长汀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000元。

  被告人李小英系长汀县汀州镇居民。1999年冬,李小英听说吃了野生动物可治病,先后多次向康某(已判刑)非法收购野生动物。2000年1月16日,长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李小英家中缴获野生动物12只(死体),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8只,一般野生动物4只。1月18日,长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将依法扣押的野生动物上缴龙岩市森林公安局处理。2000年11月30日,长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对被告人作出罚款6000元的处罚。

  长汀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小英非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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