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农民殷墟内盗挖甲骨遭重处
2005-01-05 14:01:24
     中国法院网讯 (李军林 刘勇翔)  近日,河南三农民因到殷墟博物苑内盗挖文物,而被法院判处七到十年的刑罚。

  2004年8月10日晚 ,安阳市殷都区西郊乡小屯村农民赵连举(化名)、杜泽阳、赵志宇三人携带铁锹、小铲、蜡烛等作案工具,翻墙进入安阳市殷墟博物苑(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最重要的古文化遗址之一)内盗掘甲骨骨片,次日凌晨 ,三人在殷墟博物苑内仿殷阁楼休息厅西侧的草坪中掘出七片甲骨骨片后,被殷墟博物苑的保卫人员当场抓获。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连举、杜泽阳、赵志宇的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告人赵连举犯罪时未满 18 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法院分别判处赵连举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1万元;判处杜泽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赵志宇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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